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成都闭幕******
中新网成都1月15日电 1月15日下午,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成都闭幕。
大会应到代表880名,实到代表857名,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和有关规定,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四川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7名,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赵乐际同志当选。
大会选举王晓晖为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雁飞、罗强、祝春秀、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为副主任,贾瑞云为秘书长。选举黄强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李云泽、杨兴平、叶寒冰、田庆盈、胡云、郑备、段毅君为副省长。选举廖建宇为四川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树江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新选出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四川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的决议、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作了讲话,代表省委向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省人大代表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他指出,过去五年,是治蜀兴川事业大踏步向前迈进的五年。在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中,省人大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大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推动四川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晓晖指出,当前四川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阔步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的征程。这次省人代会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对未来五年及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全面安排。
王晓晖指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必须大力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找准发展路径、增强内驱动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集成性。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必须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塑城乡关系、优化发展生态,加快形成城乡共同繁荣新局面。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必须大力推进“五区共兴”发展,强化全域联动、促进协同发展,推动优势地区更好发展、生态功能区更好保护、欠发达地区加快追赶。
王晓晖指出,面对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力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大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提高四川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把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更好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气象新风貌。
王晓晖指出,前行道路上还有更多更艰巨的任务和挑战等着我们,可能会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决不能有任何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必须牢记“三个务必”,始终保持对初心使命的坚守执着,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顽强斗争的拼搏精神,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共同开创治蜀兴川的美好明天。(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